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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石市各药品零售企业

现将《2017年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实施方案

     2.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检查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

       现场验收表

     3.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推荐表

 

  

黄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212

                  

                         

  

附件1

 

2017年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典型示范宣传活动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形象,为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定条件和对象

(一)评定条件

1、药店必须连续3年内无经营假劣药品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或正在查处。

2、药店3年内无商品质量、销售服务、虚假宣传等问题被消费者投诉。

3、新开办的药店必须连续经营满1年以上。

4、药店必须符合新版GSP认证,经营使用面积符合新开办药店的相关要求

5、三年内无违反医保政策的行为。

6、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主动。

7、未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评定对象

黄石市范围内凡符合以上评定条件的药店(单体店、各连锁门店)均可参评。“诚信示范药店”评选数量不得超过30家。

三、评定步骤

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联合主办,市食药监局机关党委、药化流通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712旬,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现场验收评定标准,确保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阶段。201712旬,各企业对照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条件及相关要求,向市食药监局机关党委、药化流通科递交推荐表,大冶市、阳新县药品零售企业由大冶局、阳新局完成初审并提出意见,再递交推荐表联系人:黎莉、李圭。联系电话:0714-6301636、6300580。

(三)资料审查阶段。201712旬,市食药监局机关党委、药化流通科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评定条件的不列入评定范围。

(四)现场评定阶段。201811月中旬,由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组织相关人员,依据《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店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标准的药店由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共同认定并向社会公示

(五)授牌阶段。20181下旬,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对认定的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进行联合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是我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评定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严格评审,注重实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检查。通过开展示范评定活动,树立一批典型,不断提升我市药品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对授牌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示范药店予以摘牌。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将以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评定活动为契机,加强新闻宣传,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各类媒体参与评定活动,共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黄食药监文201783


附件2

              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检查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

项目

检查内容及要求

常见缺陷项目

标准分

评定分

扣分及

原因

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1.检查《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批件,核实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2.通过综合检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走票、挂靠等违法行为。

1.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的;2.企业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仓库面积等与《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审核不一致的;

3.违规经营假劣药品的。

10分

 

 

 

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1.检查企业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等资料;2.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宣传,虚假广告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3.发现任何主观故意的虚假欺骗行为并且证据确凿,检查员应评估其虚假情况的风险程度;4.对现场查实的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经讨论后,检查组可以终止检查。

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内容虚假,与现场检查不符的。

10

 

 

3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1.查现场的各项经营条件,结合药店的进货票据与销售情况,核实经营范围和规模是否与经营条件相适应;2.查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否与企业经营管理相适应,医保定点药店是否有与医保管理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3.现场提问相关人员各自岗位的操作情况。

1.没有设置组织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无质量管理文件;

2.药学技术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配备不足;

3.经营面积明显狭小拥挤,商品不能正常陈列;

4.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设备配备不足;

5.未实施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管理软件不能满足经营需求

10

 

 

4

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检查企业是否经营需要阴凉或冷藏的药品。

经营冷藏药品,未设置冷藏箱(柜)。或冷藏箱(柜)显示的温度超过存放

药品的储藏条件。阴凉药品存放缺少有效措施。

10

 

 

5

1. 经营冷藏药品的,应当有与其经营品种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2.核查按规定需要凭处方销售的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注射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药店销售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时,应将处方留存备查。3.核查含麻黄碱药品销售记录。

1.经营冷藏药品,未配备冷藏药品经营专用设备;

2.配备的冷藏药品经营专用设备数量与经营规模不适应。

3.未凭处方销售药品扣5分。4.核查含麻黄碱药品登记是否规范,不规范扣5分。

10

 

 

6

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1.从企业采购记录档案中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抽取涵盖各经营范围的品种,结合财务帐,查是否有合法的采购发票;2.查应税劳务清单上是否加盖供货单位发票印章原印章和注明税票号码;3.核对采购发票或应税劳务清单所载药品内容是否与供货单位提供的随货同行单、所查企业采购记录中内容相一致。.从企业采购记录档案中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抽取涵盖各经营范围的不同品种,结合财务帐,查抽取品种的合法票据相应的付款金额和流向;付款金额和流向应与发票金额、发票开具单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中记载的一致2.核对付款流向与所抽药品供货单位作为首营企业审核时档案中记载的开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是否一致。3.企业应向购药者提供发票,购药发票上标明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等名称应与实际完全一致。

1.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要求;

2.销售不开票即造成采购无票;

3.利差过大,购买税票抵扣,造成票帐货不符;

4.供货单位未提供合法票据;

5.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不能载明药品信息,又未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6.所附应税劳务清单未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和注明税票号码;

7.企业采购记录中药品信息与供货单位的发票或应税劳务清单中所载内容不符。

10分

 

 

7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店堂内设有一定数量的美观且与环境协调的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内容的公益广告,店内外卫生整洁有序,店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现场查看培训计划及记录并询问

10

 

 

8

营业场所必须配有温湿度检测和与场所相匹配且完好的调节设备,有防尘、防潮、防霉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等设施。设施设备有使用和维护记录。

无完好的温湿度检测和调节设备或设备功率与经营场所不相匹配,每种设备扣5分;无“五防”设施,缺一种扣一分,扣完为止。

10分

 

 

9

建立执业(驻店)药师咨询服务台(区),制定服务公约,营业时间内有执业(驻店)药师在岗提供药学服务;公布有服务电话和药监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牌。门店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不定期组织药学人员进社区、街道向市民宣传药学知识和药学咨询

现场查看

5分

 

 

10

药店内外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类宣传广告应真实规范,不得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得盗刷医保卡,不得用医保卡刷医保规定以外的生活用品等商品。

现场查看

5

 

 

11

企业应对GSP认证检查记录、GSP认证跟踪检查记录、日常监管记录,保存完好。

现场查看,发现少一种记录的扣1

5分

 

 

12

企业应按照记录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缺陷项目整改到位,整改报告上报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自己留存备查。

现场查看,发现缺陷项目未整改到位的本项不得分;整改报告未留存的扣2分。

5分

 

 

现场检查标准评分说明

                                           一、本标准检查项目共有12条,总分为100分。

                                           二、提供24小时药事服务的药店另外加10分。

                                           三、合格的判定标准:得分达到90以上为合格。

                                           四、检查组邀请观察员。


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现场验收表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

 

开办时间

 

职工人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学历、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

 

职务

 

学历、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成员所在单位

姓名

检查项目

 

 

  -  

 

 

  -  

 

 

  -  

检查情况及结论

受28365365tw委派,2017  日检查组按照《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验收标准》对         药店申请评定黄石市“示范药店”称号实施现场检查。

该药店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资质符合标准要求并己经过培训,经营面积符合要求,设施设备齐全,具有专用的计算机对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销售等进行记录和管理。(该药店推行药店+诊所模式经营)。

经现场按照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标准检查,综合评定如下:该药店总得分为      分, 符合(不符合) 《黄石市“诚信示范药店”验收标准》。

 

检查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观察员: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诚信示范药店推荐表

(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生产销售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

 

 

 

 

 

 

申报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时间:2017-12-1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