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黄石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制度》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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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黄石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制度
一、制定依据
本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国家食药监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鄂食药监文〔2017〕117号)精神,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受理并直接查处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举报案件,以及市局交办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局)查处的重大食品药品举报案件,具体案件实行一案一议。
三、奖励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社会公众举报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的行为。
四、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鄂食药监文〔2017〕117号)执行。
五、奖励流程
(一)权利告知
对符合举报奖励情形的案件,负责具体调查处理、并作出最终处罚决定的部门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终审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的申请权利和申请途径,并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
(二)奖励申请
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应填写《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申请表》(附件1),通过上门提交、邮寄等方式提交到市局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并随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匿名举报人应在该申请表中填写举报人代号(姓名拼音首字母)及身份识别代码(身份证后6位数)作为身份识别方式。支队接到申请后应按照一案一档原则建立奖励档案,应当及时对举报等级、奖励标准等予以认定,并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需要信息中心协助甄别、认定奖励主体资格的,信息中心应当予以协助。
(三)奖励审批
支队在接到举报奖励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产品类型,填写《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金申报表》(附件2),按照举报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提出奖励意见、法规科和财务科审核后,报请局领导审批。对由市局交办各县市区局查处的案件,支队负责会同具体办案单位确定奖励意见。
经审核确认不予奖励的,支队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四)奖金发放
举报奖励审批通过后,支队应及时通知举报人在30天内到市局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领的,视为放弃。
举报人领取奖金时,支队经办人员应核对领奖人姓名、身份证号或身份识别代码等信息,确认领奖人身份。领奖人应当在举报奖金申报表的“奖金发放情况”栏中签名确认。匿名举报人不愿意签名的,由经办人员在举报奖金申报表的“奖金发放情况”栏中备注说明,并由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
领奖人身份确认完毕后,财务科应根据投诉举报中心提供的奖金发放申请材料,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奖金发放。奖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举报人。
举报奖金原则上应由举报人本人领取,因特殊情况举报人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举报人为单位的,可指定员工代领,奖金领取人需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委托函和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且无受托人的,可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由举报奖励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非现场领取奖励仅限于实名举报人,且提供的账户名应当与举报人姓名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举报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匿名举报人未提供身份识别代码、或逾期未领取举报奖金的,均视为放弃奖励。投诉举报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举报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保障举报奖励工作顺利开展。
(二)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
附件:1.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申请表
2.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金申报表
附件1
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申请表
举报人
姓名或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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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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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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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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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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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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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贡献情况
(举报人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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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述情形的,请申请人勾选相应选项
□举报有提供相关证据
□举报人有在案件查办时提供协助
□举报人是被举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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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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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向28365365tw申请上述举报的奖励金,并承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的举报不属于国家食药监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鄂食药监文〔2017〕117号)规定的不予举报奖励情形。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举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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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应提交至28365365tw综合执法支队,并随附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匿名举报人应在该申请表中填写举报人代号(姓名拼音首字母)及身份识别代码(身份证后6位数)作为身份识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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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执
本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发来的举报奖励申请,申请获批后将会通过预留电话告知领奖方式,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受理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金申报表
奖金发放核准编号:
受奖举报人
姓名或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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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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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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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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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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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单位或牵头查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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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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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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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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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贡献
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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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单位或
牵头查处单位
奖励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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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案案值 元的 %标准计算给予举报人奖金 元,另予增加奖金 元,合计应发奖金 元,大写 。
支队经办人: 支队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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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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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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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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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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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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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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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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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经办人: 财务科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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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发放核准编号”由支队核准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