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4、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28365365tw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8365365tw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派出机构及3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
纳入市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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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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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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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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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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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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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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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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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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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药品执法支队(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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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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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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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编制数103名。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级及黄石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编制为39名,工勤编制为3名;市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及信息中心共计事业(参公)编制61名。2016年末在职实有人数94名。
三、黄石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初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59.4万元,年终实际调整财政拨款收入1985.66万元,比年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26万元。增加原因是:一是拨入招商引资-2016年产业链招商经费30万元(企业科[2016]109号);二是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016年中央财政就业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4.94万元(鄂财社发[2015]115号);三是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5万元,包括: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央财政资金71万元(鄂食药监函[2016]12号、鄂食药监函[2016]65号)及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级抽检补助资金34万元(鄂食药监函[2016]13号);四是市级追加全市GSP认证工作专项补助65万元(社保科卫[2016]0004号);五是本级财政变动增支2016年退休费提标6.24万元(黄财预发[2016]001号);六是拨职工张纯洁抚恤金及丧葬费15.08万元(社保科卫[2016]010号)。
(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1,788.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9.91万元,占总支出的58.16%;商品和服务支出380.46万元,占总支出的2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45万元,占总支出的15.29%;其他资本性支出94.33万元,占总支出的5.2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执法)车运行费用1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5万元。
决算“三公”经费支出17.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5万元、公务(执法)车运行费用10.7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4.94万元,26批次556人/次(招商接待费4.14万元、日常接待费0.8万元)。同比减少21.72万元,减少5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5万元,同比增加100%,因公出国费用1.35万元系我局药品专家参加劲牌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考察差旅费;公务(执法)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22.8万元,减少67.96%,减少原因是2016年3月份公车改革后我局减少5台公务(执法)车,只保留8台公务(执法)车,另6月份报废2台食品药品检测车待更新,年底实际运行4台公务(执法)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27万元,减少5.18%。
(四)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年初预算257万元,其中货物类85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16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2.25万元,其中货物类79.97万元、工程类7.29万元、服务类64.9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与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商品与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市食药监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