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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局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8365365tw局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4、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1、单位情况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8365365tw局系统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单户,1个汇总户。

28365365tw局本级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派出机构及2个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

纳入市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28365365tw(局机关)

2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黄石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

4

黄石市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中心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

局系统编制数137名。在职实有编制数125名。财政核定人数162名。

局本级编制数103名(1名行政编制调入市纪委)。在职实有人员总计133名(财政核定人数118名),其中,在职人员91名(财政核定人数91名),退休27名(财政核定人数27名),另有编内聘用人员(工勤事业编)2名、“以钱养事”人员13名。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编制数34人,在编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12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建立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抓根本守底线、创特色、争一流”的总体思路,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干部作风为保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强化考评督查,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充分履行和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督查和考评职能,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并落实“四有”要求,加强和改进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考核,对部署的重点工作,加强检查督办,加强通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追责制度,确保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依法履责,担负应有责任。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可控。深入开展在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在全市大型超市开展“卖放心肉菜”等系列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继续推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痕迹化”、常态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信息等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强横向各部门间,纵向各层级食品药品监管有序无缝衔接机制,确保监管对象没有疏漏、监管环节没有缝隙、监管区域没有死角

(三)强化专项整治,确保排除安全隐患。根据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重点开展干货食品、酱腌菜食品、保健食品、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小饭桌”、网络订餐、回收药品、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物等专项整治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宣传举报投诉电话“12331”,认真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四)强化基层基础,确保能力建设提升。深入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创建活动,从硬件建设标准化、日常监管制度化、执法程序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四个方面严格验收标准。持续深入开展“五大”活动,组织监管业务培训和交流,开展基层快检、审批服务等大比武活动;加强对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定期通报、评先表彰、考核验收等,推动基层监管工作的落实和能力的提高。

(五)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和横向联通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网,建设集中统一的市县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并与市县两级社会管理综治网完全融通。建立覆盖全市、全品种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构建全程追溯信息平台,确保追溯链条完整性和兼容性,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问题可查和责任可究。

(六)药品化妆品检验

全年计划完成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从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进行抽样检验,兼顾不同企业、不同批次药品,保证抽验的样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七)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

全年计划完成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验。涉及食品包括食用油、肉制品、水产加工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饮用纯净水、食用农产品等。覆盖特大型大型单位、中型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等。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度局系统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金额243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322.9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2438.9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322.9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92.47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68.55%;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4.38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1.8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53.2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5.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87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4.43%。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1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项目。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划分,包括[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15万元、[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抽检、检查经费35万元、[2101001]行政运行-租赁费16万元(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办公楼房租租赁费、[2101050] 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五品检验工作经费50万元。财政补贴,延续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100%。其中:购抽检样品及检测试剂款7万元、抽检样品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16万元、抽检文书印刷费2万元、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费1万元、投诉举报奖励资金1万元、食品药品国际互认出国培训因公出国费用6万元、局信息管理网站维护费用9万元、食药安全宣传费5.5万元、食药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委托服务费2.5万元、租赁办公楼房租支出16万元、办公费2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8万元。

(三)收入征收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征收预算120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罚没收入,与上年度无变化。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度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同比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公车改革保留8辆执法(公用)车辆;因公出(国)境费用参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组织赴美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团的通知》(鄂食药监办函[2015]20号)文件的预算经费,预算6万元。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公车两台,同比增加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度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38万元,同比减少2.74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18年预算的通知》(黄财预发[2017]312号)文件精神,按国务院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2018年按5%的比例压减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压缩办公用品等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年初预算60.86万元,其中货物类17.86万元、服务类43万元。

局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年初预算58.86万元,其中货物类17.86万元、服务类41万元。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采购计划年初预算2万元,为服务类2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工资与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四)商品与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时间:2018-02-0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