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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强基固本、谋求发展的关键一年。黄石市局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尽职尽责、克难攻坚、创先争优,以一流的位次完成2016年全面工作。

    一、落实“四有两责”,全面加强基层监管

(一)督促落实“四有”管理责任。把“四有两责”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开展落实“四有两责”情况督查,促进地方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制订落实“四有两责”具体实施意见。(食药安办)推进“三网三化”工作,依托市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平台建设黄石市食品药品网格化信息系统,城区实现100%覆盖农村和社区,明确网格监管企业主体、落实监督员、信息员、指导员。(食药安办)与综治办对接,争取将全市4655名综治网格员统筹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办公室)

    (二)督促落实“两责”监管责任。推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标准化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一事双谈”,对问题企业和日常监管责任人同时检查。(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完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机制,市、县、乡三级监督抽检实现“四个覆盖”:覆盖食品类别、覆盖获证企业、覆盖安全性项目、覆盖产业。将农残兽残、添加剂滥用作为市、县两级抽检重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等高风险加工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完成100批次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食品生产科牵头,各县市区局、相关科室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每个基层所每年至少快检600批次,提高检验工作的社会参与率、知晓率。(食品经营科)强化食品抽检经费的绩效管理。(规划财务科牵头,食品生产科配合)

    (三)落实中央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完成我市体制改革“最后一公里”,设立城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所,整合划转质监部门的15名检验人员,督促和推动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政工科)

    (四)发挥食药安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研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督查制度,把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奖惩具体办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联系。(食药安办)

(五)发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示范”作用。组织全系统大力开展“创卫”工作,夯实创建食品城市的工作基础,指导支持大冶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阳新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乡镇基层监管站所创建全省基层规范化站所,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示范带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食药安办牵头,各相关科室部门配合)大力推进地方食品“三小”综合治理。(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餐饮示范街(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级餐饮示范街(区)1条,示范单位10家。联合教育部门大力开展学校“放心食堂”建设活动,打造5家学校放心食堂。继续大力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活动,“明厨亮灶”覆盖率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食品经营科)

二、突出监管重点,着力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六)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重点督促乳制品、白酒、植物油生产企业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开展白酒、豆制品、食品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一非两超”、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示等问题综合治理。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食品生产聚集区、问题多发区监管工作试点。(食品生产科)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及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食品生产科)、虚假夸大宣传(药化流通科)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所有新获证和换证食品生产企业实行证后抽检。(食品生产科)对原卫生部批准没有有效期限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清理换证。(注册器械科)

    (七)强化食品经营监管。进一步扩大食用农产品“一票通”推广和批发市场检验检测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坚持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开展突出共性问题和水产品两项专项整治,开展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及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两项专项检查,(食品经营科)突出农村集体聚餐、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和传统节假日、夏秋季等重点时段监管(食品经营科、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积极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食品经营科)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一非两超”、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

(八)强化药品监管。大力推行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严厉打击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药品执法支队)在生产环节,统筹检查、检验、监测、处罚、曝光等措施,强化飞行检查,重点开展多组分生化药、中药提取物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切实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药化生产科)在流通环节,联合税务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企业购销非法回收药品整治,严惩通过挂靠、走票将非法药品流入药品经营渠道的源头企业。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中的造假失信等突出问题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药化流通科、药品执法支队)对通过药品各类认证企业开展“回头看”,采取区域内交叉检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开展跟踪检查,重点检查高风险和抽验问题品种生产企业、新开办及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及30%的零售药店。(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

(九)强化化妆品监管。重点针对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继续加强监督抽检,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药化流通科、药品执法支队)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不合格产品信息的曝光力度。(办公室牵头,药化流通科、药品执法支队配合)进一步加强市级、哨点医院等二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指导,加强监测哨点医院的管理,加大不良反应数据的分析挖掘。(信息服务中心)

    (十)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核查,组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查的频次,重点开展无菌、植入类产品专项检查。(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药品执法支队)

    (十一)强化稽查办案。铲除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加大对假酒、劣质乳粉、病死禽畜加工、非法添加,以及临床试验数据作假、医院制剂潜规则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破除一些带有区域性、行业性特点的“潜规则”。(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从联合办案、技术支撑、司法鉴定、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完善行刑衔接,进一步规范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等程序。推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名优企业”合作打假、多方共赢的打假新模式。加强对全市稽查办案的组织、督导、协调,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合办案机制。(政策法规科、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曝光力度,通过撤销广告文号、限制产品销售、与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查处力度。(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信息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稽查与监管部门衔接机制。(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三、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十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对照食品药品风险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制定并实施2016年“四品一械”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针对舆情热点、监管发现、突发事件等组织专项抽检,实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综合治理目标。(食药安办、食品生产科、药化生产科、注册器械科)组织大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及时收集研判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服务中心)

  十三)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系统“十三五”规划,加强检验机构管理,组织实施《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检验工作管理规范(试行)》。(检验检测中心)强化监检结合,将抽检结果作为稽查打假的重要案源。进一步提升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验数据的深度挖掘能力。提高不合格产品检查处置质效,加大抽检结果和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监督企业按法规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

(十四)完善科技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快检技术研究创新,组织开展补充检验方法研究。(检验检测中心)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继续开展制定一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食品生产科、检验检测中心)

四、夯实基础工作,建构长效监管机制

  (十五)制定“十三五”规划。完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谋划食品安全战略,促进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升现代化、专业化治理能力,并列入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规划财务科)

(十六)加快法规规章制修订。对近几年出台的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开展有效性评估,确保适用性。(政策法规科)列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加强“小餐饮、小食品店、小作坊的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在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推广“五常法、六T法”管理。(食品经营科)

(十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基层监管所执法规范化创建活动,组织2-3家基层监管所达到创建标准,把基层监管执法网络化作为执法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政策法规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信息服务中心)

    (十八)完善信息化建设体系。继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为药品和重点食品的质量追溯、责任追究、产品召回和执法打假提供技术支撑。指导运用审批、监管、抽检信息系统,强化全市系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信息服务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九)加大财力保障。争取政策支持和地方投入,配备急需、管用的执法装备,积极争取省局项目资金,用于乡镇监管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等。(规划财务处)

    (二十)加强工作督查。加强督查体系建设,明确督查工作标准,制定《推进重点工作提升行政效能实施办法》,实行挂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的跟踪督办,加大对各地各科室(部门)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通报力度,加强反馈情况的运用,强化专项督办。对基层日常监督检查成效进行督导,提升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办公室)

    五、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食品药品产业提质增效

  (二十一)全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的备案和监管工作。(注册器械科、食品生产科)做好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启动工作,完善生产经营许可流程,积极推进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企业的水平。(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

  (二十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项目审批标准,优化审批运行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继续做好2016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确认,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行政审批科)

(二十三)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同全国百强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和食品企业的联系,做好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之间战略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为企业搭建平台,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兼并等情形涉及的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及时处理。推进“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常态化,市局成立服务企业工作专班,深入结对帮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招商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管理。推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试点范围。与行业协会、主流媒体联合,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和品牌,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食药安办牵头,相关科室部门配合)

    六、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共治格局

  (二十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权威发布监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做到抽检每周发布,案件一案一发布、适时发布、现场发布、定期发布,监督检查及时发布。发布企业信用等级,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办公室、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检验检测中心、信息服务中心)

(二十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微博,充分用好新华社民生通道、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频道、“双微”等手段,向公众传播科学权威、可读性强的信息,在有关报纸开办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办公室)

(二十七)扩大科普宣传影响力。组织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药安办牵头)、安全用药月活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日(食品经营科牵头)。围绕监管重点、节庆时点、季节规律,策划开展覆盖“四品一械”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活动。开展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今年全市建设10-20个科普宣传基地。(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部门配合)

(二十八)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与荆楚网舆情网络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加强舆情监测,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妥善处置舆情事件。(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完善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培训,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应急演练。(食药安办)

(二十九)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充分使用好食品药品信访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发挥稽查案源主渠道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举报违法行为,引导鼓励职业打假人等提供威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大案要案线索。(信息服务中心)

七、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三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以《食品安全法》和即将出台的《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促使基层监管人员准确理解新法和条例的新内容、新规定、新要求。组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省局制定的日常监管关键风险点检查手册和标准化日常监管记录表,提高精准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组织基层所快检技术培训。(政工科牵头,相关科室部门配合)

(三十一)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部署,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重温党章学习活动,唤醒党员的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时刻不忘党员身份,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加强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重立德、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政工科、机关党委)

    (三十二)持续改进作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问题反弹。(机关党委、政工科分别负责)大力开展领导干部联系群众联系基层调研,总结实践基层首创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创新监管方式,锤炼过硬作风。2016年,市局班子每位成员至少负责1项课题研究。(政工科)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机关内部运行效率和后勤保障水平,(办公室)细致做好老干部工作,(政工科)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功能,(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建设风清、气正、和谐机关。

    (三十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双责”驱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新形势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紧紧围绕市局制定“五清单”,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随机抽查及回访跟踪,实施“嵌入式”监督,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回访试行办法》,加强对履职尽责“再监督”方式方法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完善“一函双发”、“一事双谈”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回访制度,每月电话随机抽访行政相对人,现场回访企业,重点对药品GMP,GSP集中换证企业进行回访。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严格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常态化教育和监督,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政工科)

(三十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对口帮扶太子镇龙庄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做好该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三改”工作,并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和支持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服务当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政工科、扶贫工作队)

 



时间:2016-03-22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