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机遇
(一)“十二五”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理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取得了较好成绩。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整合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地方政府负领导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组织编制《黄石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农副产品和农资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形成食品、药品、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监管模式,有效防范和杜绝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成立并搬迁新址,新建5000平米的标准化实验楼,购置了1000万元的检验检测设备,食品药品检验参数扩项至931个,在全省同类检验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市粮油商品质量检测站升格为国家级区域粮油质量监测站,监管科技含量不断提升,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不断壮大。截至“十二五”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13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35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倍,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1.6;全市取证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由150家增加到200家,食品产业产值由90亿元增加到140亿元;全市682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呈现集聚发展态势,拥有 6 大门类、20 余种剂型和380余个批准文号。食品药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发动引擎。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项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对薄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滞后于产业发展、监管需要,加之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需求层次提升、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不安全因素仍然长期存在于食品药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专业化的队伍、机制制度和能力来保证,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从产业发展层面上看,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各类监管对象呈现了多、小、散、乱的特征,监管难度大。同时,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不健全,少数生产经营者“无知、无良、无法”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道德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逃避监管,个别甚至见利忘义、故意违法犯罪。从监管履职层面上看,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尚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距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全市各级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不够完整,难以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征,亟待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二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亟需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仍不完整。法规标准对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还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还不大,监管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提升。三是适应实际需要的监管保障能力尚未形成。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面临巨大的监管压力。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特别是基层监管机构普遍经费不足,人员数量少、专业素质偏低,检验检测、检查核查、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物质基础依然薄弱。四是多元化监管格局尚未形成。目前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仍然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市场有效调节机制尚未形成,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食品药品安全尚未实现社会共治。“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必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三)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资源共享的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期;是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提升期。转型发展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更高发展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食品药品安全做出指示和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逐年递增,在政府工作部署中的权重不断提高,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实事来抓的立场和决心更加坚定。工作方式方法正在由过去的宏观强调向具体指导、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转变,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大动力。监管法治建设要求更加严格。新的《食品安全法》已正式施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药品管理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最高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市委市政府保持问责的高压态势,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监管问题日益复杂需强化社会共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由食品的“吃得饱”,转变为“安全营养”,药品的“有药吃”,转变为“安全有效”,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三维纲要”,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战略,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总要求,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为总动力,深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有两责”(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强化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大力构建更加严谨的安全标准体系,建立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实施更加严厉的执法措施,健全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着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健康黄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监管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事权划分原则,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监管部门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系统性、协同性,做到界线明晰、权责一致,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的领导责任。
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综合施策,做到科学谋划、系统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周密计划,分级分步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项目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是“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突出重点,选择急需要、治根本、管长远、有实效的项目,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要强化项目的谋划、生成、建设和绩效评估,以项目化的理念抓落实,做到规划项目化、项目计划化、计划流程化、流程节点化、节点考核化,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五是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透明。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秩序。
六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努力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防为主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全程控制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制度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六大体系”。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大冶市和阳新县分别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我市成为体制机制顺畅、监管务实高效、企业自律诚信、产品质量放心、产业发展质效、公众放心满意、社会情绪理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
1.产业发展指标。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到2020
年,我市蔬菜、油料、肉类、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78万吨、11万吨、16万吨、26万吨以上,无公害蔬菜合格率达到98%以上。大力发展食品饮料、水产、畜牧等特色产业,推动劲牌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健康产业,巩固劲牌保健酒行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到2020年,全市食品饮料加工业链总产值达到260亿元;水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亿元;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建成覆盖全市的“放心粮油”店100家。打造培育国内最大的中药提取物生产基地、牛磺酸生产基地、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生产基地和双烯类甾体激素中间体生产基地等“四个最大”。
2.监管绩效指标。“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85% 以上,年食品抽检样品数达到4批次/每千人,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96%以上,重点食品监测合格率9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电子化率 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95%以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5条,食品安全示范店500家,全市大型餐饮企业和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50%以上。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 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率 9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率80%;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后处理率100%;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95%,涉刑案件移送率100%,案件公开率100%;食品药品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能力建设指标。到2020年,建成大冶市、阳新县两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省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快检车和快检箱配备率 100%。药品检验检测参数覆盖中国药典及相关国家标准参数 85%以上,食品检验检测参数增加至 2000 个。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建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电子监管率 100%。监管人员达到辖区人口万分之三,年度参训率达到90%,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覆盖率100%,监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70%以上,基层监管所“八个一”标准化建设率到“十三五”末达到100%。监管队伍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素质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民生安全工程,构建预防为主体系
1.实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程。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格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大冶、阳新为试点,辐射带动全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2.实施“放心菜篮子”工程。以蔬菜、肉类、禽蛋、奶类、
水产基地建设和保障市区供应为重点,突出抓好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大王蔬菜、果树基地、中赛湖蔬菜基地等标准化无公害时令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油茶、白茶、杂柑、向阳李、葡萄、火龙果、草莓等特色林果示范园100个;在适宜发展养殖业区域,新建、改建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小区100个,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稳步提高安全保障和自给能力。
3.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大力扶持发展畜牧、水产、食品
饮料等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以联海、中粮、雨润、天邦等企业为龙头,以中粮30万吨饲料、天邦原种猪繁育、雨润畜禽加工、联海生物产业等项目为重点的产业化工程,着力打造食品饮料加工产业链、水产产业链和畜牧产业链等3个重点产业链。
4.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推进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放心粮油连锁店建设,提高“放心粮油”供应及应急配送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立粮食供应配送中心3家、应急供应店100个、应急加工企业7家、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3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推广放心粮油产品覆盖全市粮油经营店,实现放心粮油全覆盖。
5.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继续推动永德食品公司“中央厨房”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放心早餐”直营网点,引导“放心早餐”配送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和农贸市场。着力培育一批早餐经营龙头企业,形成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支撑,以连锁早餐网点为载体的早餐服务体系,使“放心早餐”工程在黄石城区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6.实施“放心豆制品、卤制品”工程。开展豆制品和卤制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引导有条件的豆制品和卤制品生产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加工技术,走企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生产经营道路。以康惠豆制品工业园、金豆香豆制品工业园、陶然楼卤制品等生产企业为龙头,鼓励企业采取联营、兼并等形式,带动一批小作坊转型,从根本上解决豆制品和卤制品行业小、散、乱、差的局面,促进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的转型升级。
7.实施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加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
施,引进专业化公司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加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置,积极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含黄石城区、大冶)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8.实施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围绕劲牌公司、远大富驰
医药、世星药业、芳通药业等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国内最大的中药提取物生产基地、牛磺酸生产基地、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生产基地和双烯类甾体激素中间体生产基地等“四个最大”。助推飞云制药打造成为抗肿瘤药引领企业、三九制药打造成为中成药引领企业、卫材药业打造成为硬膏剂引领企业、欧立和朗天药业打造成为化学药品制剂引领企业,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特色显著的黄石生物医药产业。
(二)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通过设立“问题发现率”绩效考评
指标,引导监管部门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理念。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机制,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对监管风险心中有数、处置及时、打击精确,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靶向性”。
2.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应对机制建设,推动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完善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网络体系。研究制定风险清单和风险防控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构建跨部门食品药品风险会商机制,打造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平台,加强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
3.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要素,明确监管风险点和关键点,合情划分风险类别,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科学配置监管资源。
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上下统一、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应急指挥平台,分级建设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库。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人员实战能力。加强应急装备设备、网络通信及专业技术设施建设,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急检验制度和程序,注重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应急检验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分析、风险评估、预警预告、应急处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制度,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体系,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办法,规范调查处理程序,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强化安全保障,构建全程控制体系
1.加强食品药品准入管理。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
求,积极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严格标准,简政放权,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现场核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研究将网络经营等新业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范围,实现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2.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建
设农产品基地,督促健全完善生产档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管理等制度;加强农产品监督抽检,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质量和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安全用药指导,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高效低毒农兽药推广力度,严查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资产品监管,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加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全面落实病死畜禽、病害肉无害化处理。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粮食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排查,制定实施食品小作坊治理整顿和长效监管规划。
4.加强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索票索证法定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全面实施“一票通”,提高食品安全可溯源性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大食品安全快检力度,支持农贸市场扩大食品安全快检项目和品种。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流通环节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等大宗消费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着力加强食品添加剂、散装酒经营监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查验机制;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召回、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探索建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
5.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
级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大力实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和“五常法”管理,继续推进餐饮示范创建,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街区和单位,推动餐饮行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与监测,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
6.加强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加强对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监督管理。确定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制定鼓励政策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需求,划定特定区域供食品摊贩限时、限品种经营,严格实施登记管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查,严厉查处幼儿园、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
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并严格实施GMP,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0%通过并严格实施GSP,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电子监管。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完善特殊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网络。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引导药品经营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道路,扩大药品零售连锁规模,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95%,分级分类管理率 100%。推进药学服务,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药师在岗监督检查,提高药师在岗率,提升药品经营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大力查处网络售假、科技制假等新兴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苗头性问题。
8.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完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监督、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全覆盖,监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保障在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健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制度,实现采购、收货、验收、贮存、检查、销售、出库、复核等各经营环节的质量控制,对近效期产品进行预警,对超过有效期产品进行自动锁定,防止过期产品进入市场。
9.加强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整治,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制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保健食品、化妆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销售,企业未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过程偷工减料、擅自接受委托生产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
10.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建立考核、激励长效机制,扩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面。运用大数据研究的方法提高对不良反应数据的综合评价能力,有效发挥不良反应监测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
(四)推动社会协同,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制,各级党
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社会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履职尽责不力的,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
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总责。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考核与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公安、农业、粮食、水利水产、教育、城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监管执法和日常管理职能,以及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经信、商务、法制等部门的产业规划、资源保障、政策制定职能,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3.推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层级监管的功能定位,明确“市级监管部门强化组织协调,突出区域性风险防控;县(市)区局强化属地监管,突出日常性风险防控;乡镇强化网格监管,突出市场巡查快检”的总体定位,理清市、县、乡三级监管事权,推动各级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无缝对接。制定横向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划分指南,明确界定各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和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4.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生产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管理规范。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度,倒逼企业对上游进货等各环节加强审查。探索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灵敏制约,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引入经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监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联通共享、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生产经营。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各环节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企业内部监控和追溯系统,保证食品药品可追溯。
5.强化食品药品行业自律。 支持、引导和培育食品药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行业组织监督教育功能,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的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食品药品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者责任,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6.广泛动员公众共同参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推动社会各界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公益性、实用性、趣味性为导向,推动食品安全常识、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建设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平台,探索将食品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义务监督队伍,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行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7.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检查信息、案件信息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云上黄石”、政务微博和政务网站,将之建设成为部门权威发布、公众放心信赖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监管部门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强化舆论监督,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继续推行食品药品
有奖举报,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鼓励公众及业内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五)强化依法治理,构建制度规范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体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探索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副食(以下简称“四小”)的登记制和备案制管理,研究制定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进一步清理我市食品药品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标准,针对监管盲区和职能边界,推动完善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等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政策法规,深入开展法治部门建设和执法规范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为专业化、精细化监管奠定法制基础。
2.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食源性疾病临床监测与应急处置衔接机制、餐厨垃圾流向登记与收运处置衔接机制、流动摊贩监管与规划布点衔接机制,探索实施食品药品准入审查全程视频记录机制;探索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完善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潜规则研究,强化研究成果对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监督和业界互相监督;研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制度,定期发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和食品药品重点品种安全水平的白皮书。
3.坚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执法“刑事优先”要求,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警察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案源线索通报等信息交流机制。加大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畜禽私屠滥宰、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
4.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治理“餐桌污染”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对食品药品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私屠滥宰、非法制售“地沟油”、保健食品和药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市场热点难点问题。
5.构建信息化智能监管体 系。以信息化监管手段为支撑,建设“1 个中心 7 大平台”,在市级总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市级数据中心和实时监控、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七大平台,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100%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员、指导员 100%到格到岗,增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能监管体系。
(六)加强能力建设,构建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编制保障水平,确保监管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全面完成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任务,2016 年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各类实验室投入运行。卫生部门、质监部门从事食品检验人员2016年全部到位。“十三五”末,建成大冶市、阳新县两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省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形成食品检验检测统一平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00%有快检车,派出机构100%有快检箱。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市级创特色、县级大整合、基层重快检、社会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施食品药品标准化基层监管所建设项目,统筹合理布局基层监管机构,按照“八个一”标准:一处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台快检车、一套抽样工具包(内含暗访取证设备、中心温度计、湿度测量仪、紫外照度仪、红外测距仪)、一个快检箱、一台多功能一体机、一台摄像机、每人一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到2020年标准化基层监管所达到100%。规范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足额配备工作人员,确保80%的内设机构和80%的工作人员从事监管工作。强化农业、卫计、水利水产、粮食等部门内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增强监管力量。制订人才配给指导意见,加强技术审评、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监测预警队伍建设,提升技术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现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法律专业人才达到70%以上,夯实基层基础。
3.加强产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帮扶等服务机制,加快推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审评认证标准,建立市级各类检查员库,提升审评认证检查业务水平,建立食品药品科技创新规划,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引导鼓励和推动食品药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完善产业链,推动黄石食品医药产业从多、小、低、散的企业组织结构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型,从单一产业优势向多元产业共同发展转型,从仿制向仿创结合转型,从传统营销向现代化新型商业模式转型。
四、重点项目
“十三五”,我市将重点开展3个重大食品药品建设项目。
(一)检验检测等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完成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和大冶、阳新两个分中心的建设任务。争取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纳入省级规划建设的 6 个市级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大冶、阳新2个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设项目纳入全省统一规划。
(二)基层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和《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八个一”为建设标准,到“十三五”期末,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派出机构主要执法装备和业务用房达到相关标准。
(三)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集中统一的市县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并与市县两级社会管理综治网完全融通。建立覆盖全地域、全品种的“四品一械”基础信息数据库、风险预警和电子追溯系统,研发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 1 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要考核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围绕共同目标,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加强跟踪分析,注重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措施;对于重点项目,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足额预算保障。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财力投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建设经费。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以传统及新兴媒体为载体,对本规划相关内容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及自检自控能力,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共识,为本规划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考核评估,发挥导向促进作用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本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通过综合运用日常督查、专项考核、综合评估、反馈通报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