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28365365tw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4、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机构及预算情况: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预算包括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直属的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中心等机构。
人员情况:我局编制人数为104名。离退休22人。
四、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要坚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目标不动摇,全市系统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突出体制改革,加快食药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根据体制改革需要,深化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分级管理体制下的科学监管。三是创新监管机制,探索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治理,提升监管效率。
2、突出日常监管,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一是重点推进新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建立食品药品企业安全诚信体系;二是加强风险及舆情监测,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违法药品广告监测;三是探索研究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和民事赔偿制。
3、突出源头治理,力保食药源洁流清。一是督促食用农产品流通、食品生产加工两环节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自检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县、乡三级八大类快检体系。三是全力推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一票通”制度,全面实施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积分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加强药包材、食包材监管,提高药包材、食包材质量管理水平。五是加强药品原料监管,杜绝化工原料当原料药待用、提取过的中药饮片(空心饮片)当原料投产、中药材及饮片染色、农残、加重等违法生产行为。
4、突出专项整治,加大食药安全打击力度。一是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学生营养餐食品、农药市场、儿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个体诊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二是加大稽查办案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完善与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有效的消费环境。三是重典整治食品药品违法添加。
5、突出技术支撑,提升食药安全保障能力。一是着力推进检验层级体系建设。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搬迁建设,扩大乡镇(街道、社区)快检覆盖面。二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的快检初筛工作。三是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采取共建方式将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一线,提升监管效能。
6、突出宣传引导,构建食药安全共治格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加大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生产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五进”宣传,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建设维护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站”,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公示,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部门收支概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数100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2015年财政拨款100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862.15万元,占85.6%,是指为保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45万元,占14.4%,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工资与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四)商品与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附表1:部门(单位)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3: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表一: 部门(单位)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户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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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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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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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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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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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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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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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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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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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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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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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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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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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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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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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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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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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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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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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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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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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拨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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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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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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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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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本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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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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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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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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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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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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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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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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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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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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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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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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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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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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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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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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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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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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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综合协调及举报奖励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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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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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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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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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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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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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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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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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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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两网监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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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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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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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日常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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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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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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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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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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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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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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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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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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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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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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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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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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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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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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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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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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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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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离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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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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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余(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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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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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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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用事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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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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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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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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