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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

 

根据《预算法》、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8365365tw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4、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1、单位情况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8365365tw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派出机构及3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

纳入市食药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28365365tw(局机关)

2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黄石市食品执法支队

4

黄石市药品执法支队

5

黄石市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中心

2、人员构成

我局编制数104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4名。实有总人员129名(财政核定人数117名),其中,在职人员94名(财政核定人数92名),离休1名(财政核定人数1名),退休24名(财政核定人数24名),另有临时工12名(其中有4名公益性岗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建立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有两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多元责任体系、预防为主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全程控制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制度规范体系、智能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保障体系等“十大体系”,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健康黄石。

(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多元责任体系。强化食药安委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与绩效评估体系,推进“三化三网”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使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施民生工程,构建预防为主体系。扎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加强食品安全黄石建设,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程、“菜篮子”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放心粮油”工程、“放心早餐”工程、“放心豆制品、卤制品”工程、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8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切实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突出风险治理,强化问题导向,以防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处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推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及时高效地防控和处置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

(四)坚持统一权威,构建全程控制体系。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快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程控制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严格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服务以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编织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底线。

(五)推动社会协同,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责任网络,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过程管理为重点的综合监控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责任落实,落实新闻媒体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责任,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建设。实施“红黑榜”制度,建设公众放心信赖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通过建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的互动机制,形成政府治理、企业自律、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监管规范体系。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探索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品(以下简称“四小”)的登记制和备案制管理,研究制定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完善落实“五大机制”积极践行法治部门建设和执法规范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为专业化、精细化监管奠定法制基础。

(七)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和横向联通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网,建设集中统一的市县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并与市县两级社会管理综治网完全融通。建立覆盖全市、全品种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构建全程追溯信息平台,确保追溯链条完整性和兼容性,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问题可查和责任可究。

(八)精准应对突发事件,构建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分级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管理队伍;建立上下统一、三级联动的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分析、风险评估、预警预告、应急处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制度,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水平。

(九)加强能力建设,构建技术支撑体系。统筹推进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效整合质监、卫生、农业等现有检验资源,推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成为省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大冶市、阳新县2个县(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形成 “市级为龙头、县级保基本、基层重快检”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统筹区域之间、部门之间,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的计划安排、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共用,实现检验、监测与执法监管的联动衔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决策与监管的精确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商超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

(十)科学配置资源,构建监管保障体系。强化“党政同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服务范围、工作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设置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足额配备执法人员。实施“八个一”标准化基层监管所建设项目,统筹合理布局基层监管机构,夯实基层基础。

四、部门收支概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金额18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770.81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1841.8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770.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8.46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73.89%;商品和服务支出277.12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5.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23万元,占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0.46%。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项目。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划分,包括[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15万元、[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抽检、检查经费40万元、[2101001]行政运行-租赁费16万元(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办公楼房租租赁费。财政补贴,延续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100%。其中:购抽检样品及检测试剂款5万元、抽检样品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10万元、聘用合同工(6辆执法用车司机)劳务费24万元、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费1万元、投诉举报奖励资金1万元、食品药品国际互认出国培训因公出国费用6万元、局网站维护费用1万元及食药安全宣传频道全年运行维护费用2万元、食品生产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监管宣传费用2万元、网络舆情服务费3万元、租赁办公楼房租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因公车改革保留8辆执法(公用)车,同比增加12万元,增加幅度75 %;因公出(国)境费用参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组织赴美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团的通知》(鄂食药监办函[2015]20号)文件的预算经费,预算6万元,同比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年初预算86.38万元,其中货物类5.38万元、工程类3万元、服务类78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工资与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四)商品与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时间:2017-02-03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