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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文〔2017〕35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8365365tw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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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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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办发电[2017]38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759精神,市局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被列为2017年履职尽责全面督查对象。为切实强化履职尽责,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全市系统履职不力、为官不为、执法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全市系统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切实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安全“两个底线”,为黄石决胜全面小康、创造美好生活,加快迈向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市系统要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全市系统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重。坚持从问题出发,聚焦问题发力,坚决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责任到位。在市局的督促检查下,各级按照部门管理权限,指导和督促本级和系统履好职、尽好责,严肃纪律,确保责任到人、追责到位。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责任领导:万锦州、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责任领导:万锦州、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3、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责任领导:刘高畅;政工科、机关党委)

4、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5、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6、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二)严格依法行政。

7、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重要工作安排。(责任领导:万锦州、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科)

8、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责任领导: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各相关科室部门)

9、防止法外设权、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各相关科室部门)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11、坚持执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责任领导:屈红玲、易鸿、李冰、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相关科室部门)

1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责任领导:屈红玲、易鸿、李冰、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各相关科室部门)

(四)转变工作作风。

1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加强部门作风建设。(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各相关科室部门)

14、采取得力措施,防止、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各相关科室部门)

15、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对、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各相关科室部门)

16、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责任领导:刘高畅;责任单位:政工科,各相关科室部门)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

17、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接待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责任领导:易鸿;责任单位:信息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部门)

18、公开承诺事项要兑现到位,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责任领导:刘高畅、杨卫;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科,各相关科室部门)

19、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责任领导:万锦州、杨卫;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科室部门)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市局成立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万锦州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科、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

组 长:万锦州

副组长:屈红玲、易鸿、李冰、刘高畅、杨卫、黄敏

成 员:倪拥军、黄国平、赵芸、郑卫国、雷火林、李军、卫学文、胡冰、黎莉、周波、程文春、张清、徐侃、占杰、李圭、吴涛

办公室主任:杨卫(兼)

办公室副主任:赵芸

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督导、专项治理四个组。

(一)综合组。

组 长:杨卫

副组长:赵芸

组 员:李军、程文春、柯新华、柯传红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纠风办、省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工作请示,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有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协助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集中评议和公开承诺等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局领导讲话、发言、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文件、材料;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辟工作专栏,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工作信息;做好相关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杨卫

副组长:赵芸

组 员:李军、程文春、张清、王雅婷、张晶、朱兵

主要职责:积极协调市内外媒体,及时报道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做好明察暗访、“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党风政风前哨”等活动;主动宣传报道全市系统强化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报道全市系统履职尽责“转树创”等系列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三)督导组

组 长:刘高畅

  副组长:黄敏

组员:黎莉、柯新华、王雅婷

主要职责: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群众举报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督办;做好明察暗访工作,组织全市系统开展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系统内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专项治理组。专项治理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两类。

1、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

组 长:李冰

副组长:黄国平

组 员:雷火林、李军、卫学文、占杰、徐侃、李圭

主要职责:针对全市监管系统在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各环节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抽检、稽查、核查、飞检、公开等五大手段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干货食品、酱腌菜食品、保健食品、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回收药品、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治理;对市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四品一械”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包括: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四、实施方法及工作步骤

坚持系统内部自查自纠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相结合,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采取明察暗访、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全市各级要结合本单位和本地实际,根据市纪风办和省局部署安排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履职尽责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要加强履职尽责的宣传发动,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促进全面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分别于430日、1130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8月)

1、广泛征求意见。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方法开门纳谏,开好群众、企业、“两代表一委员”、领导包干片区四个层级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信访举报。

2、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的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上线,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通过报纸、网络专栏受理社会各级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3、大数据评议。以“互联网+评议”模式,委托有关部门利用新媒体手段,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

4、对外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聘请政风监督员。

5、开展明察暗访。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专班对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特邀政风监督员,以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带案下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系统通报并督促整改。

6、认真自查自纠。对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今年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至10月)

1、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全面履职尽责的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2、开展专项整治抓整改。针对自查发现和上级指出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督导检查抓整改。组织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督导检查,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针对意见、问题和薄弱环节,抓整改落实。邀请政风监督员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口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至11月)

1、电话抽访。委托市社情民意中心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客观评估各部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等情况。

2、集中评议。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组织政风监督员、民主监督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集中民主评议。

3、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将追究部门责任,以及主管部门和领导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总结考核阶段(12月)

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将综合明察暗访、大数据评议、媒体监督、电话抽访、集中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对全市系统履职尽责进行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评结果作为年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向各级党委、政府通报。对履职尽责问题整改群众不满意、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主要负责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将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追责。全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系统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履职尽责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谋划,强化领导,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部门)要配合抓,每名干部都要当好局中人、践行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时间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扎实推进。系统各级要把“转树创”等系列活动作为强化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万名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和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等“四大”行动贯穿于履职尽责始终。市局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加强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直属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办和指导。各级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本级和本系统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并固化为制度,推动全面履职尽责。6月底、10月底将分别召开全市系统履职尽责推进会。

(三)严肃整改,务求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冲在问题整改的一线,对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整改纠正。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要敢于唱黑脸,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不重视、不行动、慢行动的部门,要严格执纪问责,从重追究查处;对工作敷衍应对、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调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启动二次办理程序,强化“一案双查”,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调查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系统各级要按照市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宣传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简报、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的主要举措和业绩,要在本级的网站上开设履职尽责专栏,宣传加强履职尽责中的典型事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局将适时通过新闻媒体,介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通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专项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的情况,努力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附件:1.2017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安排

表及责任分工表

       2.市局领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分区包干安排表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的宣

传方案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附件1

2017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安排及责任分工表

 

市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动员部署阶段(417-430日)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电视电话会议、文件精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制定方案。局党组制定下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局领导对口联系县(市、区)。(责任单位:办公室)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强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责任科室:办公室)

4、报送前期工作情况。向市纠风办、省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期工作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电视电话会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动员大会会议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点。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本地、本单位履职尽责任务。

4、报送前期工作情况。430日前,向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工作方案和前期工作情况。

查找问题阶段(51-831日)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形式,深入查找全市系统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办公室)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7、大数据评议。委托有关部门利用新媒体手段,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责任单位:办公室)

8、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信访举报。对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今年重点解决的问题。(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

9、作出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聘请政风监督员。(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10、实地调研指导。局领导加强与对口县(市、区)的联系,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掌握各单位履职尽责现状。(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科)

11、配合开展明察暗访。积极配合市纠风办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责任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

12、开展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县(市、区)局、各部门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办公室、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注册器械科、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

13、讲评阶段性工作。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形式,深入查找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大数据评议。委托有关部门利用新媒体手段,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

8、开展自查。就本地、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

9、深入开展调研。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履职尽责各项工作。

10、配合开展明察暗访。积极配合市纠风办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

11、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

12、开展专项整治并接受重点抽查。做好本地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重点抽查工作。

13、讲评阶段性工作并报送情况。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825日前,各县(市、区)局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市局履职尽责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整改阶段(61日—1031日)

14、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市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单位:政工科)

15、加强监督检查。局对各地各科室(部门)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科)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市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责任单位:办公室)

17、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单位调查处理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政工科、机关党委)

18、接受评议。配合做好市纠风办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14、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分类,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5、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7、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局结合工作进度,1025日前,将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18、接受评议。配合做好各级纠风办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等工作。

总结阶段(111-1210日)

19、总结工作。2017年度全市系统强化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责任单位:办公室)

20、报告工作。125日前,向市纠风办上报2017年度全市系统强化履职尽责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1、建章立制。总结强化履职尽责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19、总结工作。召开本级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0、报告工作。1130日前,各县(市、区)局向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履职尽责情况。

21.建章立制。总结强化履职尽责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附件2

市局领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分区包干安排表

局领导

包干片区

督查工作任务

万锦州

大冶市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方法开门纳谏;要开好群众、企业、“两代表一委员”、领导包干片区四个层级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

2、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的情况:查看成立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情况;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情况,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情况;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投诉举报平台情况;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3、调查了解有关问题线索:根据近期受理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等情况,对部分问题线索进行实地调查了解。

4、专项整治情况:查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辖区基层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的情况。

5、各地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征求社会各界对该部门履职尽责的意见建议。

屈红玲

黄石港区

易 鸿

开发区

李 冰

铁山区

刘高畅

阳新县

杨 卫

西塞山区

黄 敏

下陆区 


附件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的宣传方案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市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着力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的主要举措、业绩和成效,宣传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宣传食药监管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开展整改的决心,全面介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系统解读食品药品政策法规。通过深入宣传报道,引导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履职尽责;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安排

(一)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动员,深入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两微一端”、手机短信、标语、宣传海报等宣传平台,介绍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关情况,通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

(二)接受媒体监督。认真筹备,积极协调做好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的“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党风政风前哨”等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政工科;配合单位:各业务科室部门,各县市区局)

(三)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先进典型。把选树身边的先进和典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选树、宣传、学习身边的典型,利用报刊、网站、新媒体等资源,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努力推出一批接地气、立得起、可感知、能学习的身边典型,树立黄石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广大企业诚信守法,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社会各界参与共治的事迹和做法。积极开展“食美药安”示范典型评选表彰工作,树立一批“食药安全守望者”、“食药安全践行者”、“食药安全参与者”、“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示范典型,弘扬尚德守法文化,营造诚信、公平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理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现场活动。各地积极配合,营造氛围,组织当地食品药品企业、监管队伍、社会公众观看。在活动现场,举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用药科学知识、安全食品药品品牌等主题展览,发放宣传资料,邀请食药监管人员、技术人员、行业专家,对群众饮食用药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宣讲和答疑释惑,并通过媒体单位开展宣传报道,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办公室、食药安办;配合单位: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局)

(五)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政策法规解读水平,提升传播推广实效。组织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上和手机有奖答题活动,增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参与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局)

(六)开展“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创新组织方式和表现手法,深挖基层故事,捕捉精彩瞬间,在当地新闻媒体、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展示优秀作品,持续不断地宣传推广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省局在长江云开辟随手拍活动专栏,市局组织投稿。(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局)

(七)配合新闻媒体开展“食美药安荆楚行”主题采访报道活动。配合中央驻鄂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深入基层采访,以图文、视频及融合报道的全媒体宣传手段,聚焦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过程和成果,彰显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推广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先进事迹,展示依法监管风采,树立食品药品企业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引导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生产经营。(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局)

(八)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效。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各类食品药品项整治行动,都要精心设计印制公告,在有关单位和人流集中的场所张贴,在有关媒体反复播放,向社会广而告之,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决心和举措,争取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

(九)积极回应处置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12331”平台,结合省局手机app投诉举报平台、舆情监测转交投诉举报、网站局长信箱以及新闻媒体“报料”栏目等,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在食品药品消费过程中,遇到假冒伪劣问题,通过报料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并及时进行处理,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

三、宣传标语

1、强化履职尽责,筑牢安全防线。

2、我以我心强监管,我以我行铸食安。

3、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

4、层层督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

5、监管为民、履职尽责,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保障食药安全。

7、扎实推进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大走访、大检查、大整治。

8、从群众最切身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期盼的方向改起。

9、违规违纪“零容忍”,服务群众“零距离”,依法行政“零投诉”,行政许可“零红牌”,帮扶企业“零懈怠”。

10、内外兼修,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1、履职尽责,守望食品药品安全。

12、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筑牢食药安全大堤。

13、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食药安全整治。

14、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15、食美药安始于心,诚信湖北践于行。

16、当食品安全守护者,做健康快乐湖北人。

17、拨打12331,假劣食品药品无处逃。

18、食药安全同心,依法监管同行,食美药安同享。

19、食品药品莫越红线,道德良知莫过底线。

20、食美药安没有旁观者,诚信湖北都是践行人。

 

 

 

 

 

 

 

附件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工作部署,努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全面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深入开展“全力保安全、喜迎十九大”活动,切实保障我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局决定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强化干部作风、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为保证,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整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获得感。

二、整治项目

(一)食品整治项目:干货食品、酱腌菜食品、保健食品、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

(二)药品整治项目:回收药品、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

(三)医疗器械整治项目: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物。

(各项目整治重点见附件41)。

三、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督促生产经营者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冷藏冷冻、卫生健康、定期自查等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式”监督检查,深挖区域性、系统性“潜规则”,对诚信自律意识不强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反复检查、随时抽查。通过监督检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留下监管痕迹。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在安排、落实总局、省局和全市监督抽检计划时,加大对重点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认真做好问题核查,依法从严处置。增强监检结合意识,加强检验数据分析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生产经营者全面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大要案件,实行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等问题出现。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权威发布监督检查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选择并理性消费,从而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悬挂横幅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划分为四个阶段,从20174月中旬开始,至201712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各县(市)区局摸清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向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自查制度,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县(市)区局根据专项整治项目和时间安排,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有计划地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排查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三)督导评估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根据专项整治项目、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市局采取现场督导、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并适时组织抽查,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县(市)区局给予鼓励,对问题突出且整治效果不佳的县(市)区局进行通报批评。

(四)总结提高阶段(1215日前)。各县(市)区局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与公安、农业、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局要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加强检查人员培训和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料和问题产品,要及时送检。涉及敏感信息的,及时上报市局,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有关结果。发现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隐患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置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局要每个季度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15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黄石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2)。

联系人:雷璐,电话:6307996,电子邮箱:2458087192@qq.com

 

附件:41.专项整治项目重点

      42.黄石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41

专项整治项目重点

 

一、干货食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干货食品较集中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销售集中场所。

(二)重点时段:4月至10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食品经营者在购进干货食品时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购进、贮存、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被责令下架退市、召回的干货食品;结合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低价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一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干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一次干货食品食用风险和食品安全知识进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活动。

二、腌酱菜食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腌酱菜食品较集中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销售集中场所。

(二)重点时段:4月至10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食品经营者在购进腌酱菜食品时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购进、贮存、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被责令下架退市、召回的腌酱菜食品;结合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低价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一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腌酱菜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一次腌酱菜食品食用风险和食品安全知识进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活动。

三、保健食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集中推销保健食品的场所;保健食品专营店(体验店);保健食品批发市场;销售保健食品的药店(房);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医院及其周边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销售保健食品的宾馆酒店列为重点整治场所。

(二)重点时段:4月至10月。

(三)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店)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购销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不得经营未经批准功能的产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和国家批准的相一致;是否标注夸大、虚假保健食品功能等内容,是否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等功能;产品主要原料是否与国家批准的相一致,是否存在禁用物质;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效果,以及通过其他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会议营销”经营单位、产品和场地出租方的监管,督促场地出租方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向辖区可承接会议业务的宾馆、酒店、社区等单位统一发放《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要求不得为非法会销提供场地和相应服务,对违反规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活动组织者和场地服务提供者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五毛食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经营者以及面向农村地区批发、配送“五毛食品”的经营者。

(二)重点时段:4月至6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食品经营者在购进“五毛食品”时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购进、贮存、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被责令下架退市、召回的“五毛食品”;结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以农村儿童喜食的低价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一次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一次“五毛食品”食用风险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五、网络订餐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校园周边、商务集中区、居民区和城中村的入网经营实体店。

(二)重点时段:4月至6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订餐平台是否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是否在网站经营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信息,公示信息画面是否清晰、真实有效,是否有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经营等;检查入网经营实体店是否持有效许可证,在订餐平台公示的地址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借用、变造、伪造许可证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形。

六、回收药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和药品使用单位。

(二)重点时段:4月至10月。

(三)重点内容:加强对超低价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合法票据及税务票据的药品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及风险意识,确保将非法收购的药品排除在合法渠道之外。

七、小药店、小诊所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药店和诊所。

(二)重点时段:4月至6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药品购销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复方制剂药品的行为。

八、定制式义齿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

(二)重点时段:4月至8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检查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是否有效,生产和检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产品是否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查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检查其是否从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产品,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有验收记录,是否使用含毒材料的定制式义齿;检查定制式义齿产品,检查其所用金属原材料是否与其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生产和检验及销售记录是否齐全,主要原材料采购和出入库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九、普通骨科植入物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普通骨科植入物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重点时段:4月至8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普通骨科植入物经营企业,检查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检查普通骨科植入物使用单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其是否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是否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是否对植入类器械建立使用记录并永久保存,相关资料是否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十、冷藏冷冻药品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疫苗、血液制品等冷藏、冷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二)重点时段:5月至9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疫苗、血液制品等冷藏、冷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冷链储运、购销渠道管理是否规范。

十一、食用油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市所有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各类食用油经营户以及使用食用油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重点时段:7月至9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采购、使用非食用油料油脂和腐败变质原料生产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工艺生产,生产控制记录是否齐全,重点检查企业塑化剂、苯丙比、黄曲霉毒素等关键指标的控制管理情况;检查食用油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的散装食用油经营户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索取、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质量合格检验证明文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及餐厨废弃油脂管理情况,重点对小餐饮、火锅店、单位食堂、景区餐饮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行为。

十二、白酒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市所有白酒生产经营者,包括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及白酒销售者和提供白酒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重点时段:10月至12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白酒生产原料来源是否正规,重点查处白酒生产企业使用甲醇和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白酒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重点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呈香醇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切实控制塑化剂污染的企业以及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检查白酒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查处白酒经营者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散装白酒行为;检查白酒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用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调制白酒冒充粮食固态发酵白酒、用低端白酒仿制假冒名牌高端白酒等“潜规则”行为。

十三、猪肉整治项目重点

(一)重点对象: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猪肉销售者以及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和猪肉制品生产者。

(二)重点时段:10月至12月。

(三)重点内容: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猪肉销售者,检查其销售的猪肉是否加盖了“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销售者是否索取并保存了猪肉“两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显眼处公示了当天的“两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和猪肉制品生产者,检查其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购进猪肉时是否查验了“两章”,是否记载进货台帐,是否索取并保存了猪肉“两证”或进货凭证(一票通)至少6个月,证、货内容以及数量是否相符。


附件42

 

黄石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具体整治项目: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单位

数量

备注

检查生产、经营、使用者

家次

 

 

监督抽检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

批次

 

 

    其中:检出不合格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取缔无证生产经营

 

 

吊销许可证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窝点

 

 

*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

公斤

 

仅限食品类

整治项目填写

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备注:本表请分别于615日、915日和1215日前报送市局,数据

为累计数。

 

 

 



时间:2017-04-2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