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履职履职尽责 守望食品药品安全 > 文件汇编

关于印发《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的通知

 

 

 

 

 

黄食药监文201737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8365365tw

                    2017424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在全市系统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狠抓工作落实、争创一流业绩,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实现“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百名干部“五进”活动。结合“双联双促”(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推动“五进”与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产业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准扶贫、社区结对等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切实加强帮扶指导,努力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难题,全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政工科)

1.局长进基层。市、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选择辖区内1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具体分工详见《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黄食药监文〔201735号)附件2,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选择辖区内一个乡镇(街道)、监管所作为联系点。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决策部署、法规政策、监管措施、创文“四有”落实情况,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情况、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状况、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研究破解重难点问题的措施。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拿出方案,及时加以解决。

2.所长联百家。全市43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分别选择5个单位、5家企业(共10个食品药品监管对象)作为联系点。其中,每位所长选择一个农村诊所、学校小食品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作为单位联系点;选择一个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组织或个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辖区药店、食品小摊贩、乡镇(街道)农贸市场(超市)作为企业联系点。

每名所长要与10个联系单位(企业)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长效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切实解决联系单位和企业的相关具体问题。每名所长走访调研联系单位(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至少解决1个具体问题。每位所长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时限清单。

3.百名干部帮百企。结合市“双千活动”,充分发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作用,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帮扶一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一对一”帮扶信息库。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产业志愿服务队”。统筹系统力量资源,从各业务科室、开发区分局,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信息服务中心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服务专班,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调技术骨干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服务队,搭建行政、技术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打通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最后一公里”。

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查找风险源头;深入社区,了解民众饮食用药安全诉求;深入学校,查找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隐患;深入企业车间,了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督促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措施,努力破解制约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

(二)大力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四大”行动

1.开展大走访行动。紧紧围绕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开展走访行动,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促进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政策法律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排查、矛盾问题在一线化解。(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政工科)

1)走访群众。结合市“五百”活动(进百家门、访百家情、吃百家饭、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在职党员进社区”(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认领并解决1-2个居民群众“微心愿”)等活动,进村(社区)入户,建立走访民情台账,撰写民情日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全市各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要悉心与群众交谈,让他们清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已享受了哪些政策,促使群众有获得感。

2)走访行政相对人。各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要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意识,倾听行政相对人对监管执法的意见建议,改进执法方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必须进行回访。

3)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政策法规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采取主动上门汇报、座谈交流、邀请参加活动、提案建议办理回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监管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走访基层一线。市、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时,要与基层干部结对结亲,听取他们对监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详细记录。

5)走访专家学者。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专家学者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系统内专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2.开展大宣传行动。以强化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紧紧围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内容,加强宣传引导,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政工科)

1)主题宣传。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在电视台、报社开辟“食药安全”专栏,引导企业(业主)学法、守法,引导公众关注、支持食品药品监管。

2)典型宣传。结合“道德讲堂”活动,通过讲述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树立一批在服务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创文创卫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在“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宣传的激励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踊跃向黄石电视台、《东楚晚报》“食药安全”专栏投稿。

3)警示宣传。通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例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曝光失职失责的反面典型,发挥反面宣传的警示作用。

4)科普宣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普基地建设,制作食品药品系列科普宣传片,围绕监管重点、节庆时节、季节规律,策划开展覆盖“四品一械”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5)特色宣传。做好风险解读和沟通交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网民的在线互动交流,对外展现食品药品监管新业绩、新亮点。

3.开展大检查行动。全面贯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工作要求,按照“企业自查、随机抽查、上级督查、市级核查”四个步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行动。(责任部门: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产品注册与医疗器械监管科

1)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方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逐条整改、逐项销号、不留后患。

2)体系检查。对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全面体检”。

3)飞行检查。以实施有因检查为重点,对监督抽检、舆情反馈、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开飞行检查结果。

4)跨区域交叉检查。建立市局统筹组织、县市(区)交叉检查、三级共管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4.开展大整治行动。按照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整治在实、查处在严的要求,结合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管痕迹、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坚持面上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达到“整治一类问题、规范一种行为、建立一项制度”的目标。(责任部门:食品执法支队、药品执法支队、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产品注册与医疗器械监管科、信息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食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三小无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农药、兽药、抗生素、禁用化合物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药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药品购销证票账货款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3)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标签违法、违法会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虚假、价格虚高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工商、物价部门查处。

4)化妆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标签等违法违规行为。

5)医疗器械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利用合法证照作掩护,参与生产假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规格型号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抓绩效管理,促履职尽责,抓能力提升,促食药安全”活动

1.抓绩效考核,细化责任,激励约束。(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科)

按照工作项目推进的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采取动态管理,用周记、月结、半年自评、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推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选优秀公务员结合起来,严格奖惩兑现,通过刚性措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事业有为。

2.抓能力提升,夯实基础,竞进提质。(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深化开展“五大活动”,在全系统扎实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联合执法、稽查执法“大比武”、优秀案例评审会等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指导执法人员把握检查重点,规范执法程序,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采取领导传帮带,以会代训,外出参观见学,参加各级培训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强化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监管与服务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实。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始终抓在手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紧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做到快部署、真落实、勤检查、严考核,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力;要将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与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五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活动的过程成为强队伍、严监管、实作风、正风气的过程。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关注人民群众和基层一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立行立改,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联系、跟踪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所辖监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督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8365365tw                2017424日印发 



时间:2017-05-09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