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事项代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t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t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t 法人t 其它组织t
(六)受理机构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决定机构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八)联办机构
无
(九)监察机构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相关法规、文件及其他事项: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许可证管理,适用于本办法。食品摊贩不适用本办法。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条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除外。
(十一)受理要求
受理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十二)数量限制
无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现场核查、送达)
(十四)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现场核查、送达)
(十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
表1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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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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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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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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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性质
(纸质版/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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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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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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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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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模板。下载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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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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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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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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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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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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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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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商部门颁发,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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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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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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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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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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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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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与授权委托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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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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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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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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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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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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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示意图上应标明长、宽,并注明面积,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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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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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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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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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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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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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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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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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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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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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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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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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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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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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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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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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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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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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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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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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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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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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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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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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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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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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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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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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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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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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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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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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
2.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的,按材料目录提交原件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可采用PDF/JPG/DOC格式。
4.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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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餐饮服务经营的和单位申请开办食堂的,应当向经营(开办)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见表2:
表2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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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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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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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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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性质
(纸质版/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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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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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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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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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模板。下载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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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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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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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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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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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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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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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商部门颁发,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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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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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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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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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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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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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与授权委托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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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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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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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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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复印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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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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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示意图上应标明长、宽,并注明面积,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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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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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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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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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和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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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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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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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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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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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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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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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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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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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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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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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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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食堂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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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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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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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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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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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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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的,还需提供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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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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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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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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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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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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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还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以及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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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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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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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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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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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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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开展食品及环节表面菌落总数、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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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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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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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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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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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
2.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的,按材料目录提交原件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可采用PDF/JPG/DOC格式。
4.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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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单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空表)见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表)见附件2
3.申请材料范本
见附件5
(十六)结果名称
1.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2.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七)结果样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见附件3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见附件4
(十八)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九)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十)办理地点
地点: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
(二十一)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见图1: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syjj.huangsh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不予许可的事项,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服务对象,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准予许可的事项,申请人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生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六)终止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预约服务。
窗口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号码:0714-6530326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4-6530326
3.网上咨询: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
窗口查询: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查询:0714-6530326
网上查询:http://www.hubfda.gov.cn/
(四)物流快递
1.物流快递接收
收件信息: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收件人:吴博;电话:0714-6530326。
2.物流快递寄出
需通过物流快递获取办理结果材料的,应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投诉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窗口监督投诉。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12331
网上监督投诉:http://syjj.huangshi.gov.cn/
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收到投诉后按照《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办理并回复。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黄石市环湖路54号
电话号码:12331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
3.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空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表)
3.食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
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附件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空表)
申请者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敬 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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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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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说 明
1.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上的经营者名称。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自主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在□中打√。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多种经营项目;主体业态根据主要经营项目确定,只能选择一种。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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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设置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复印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和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清单;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申请单位食堂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8.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的,还需提供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
9.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还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以及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
10.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开展食品及环节表面菌落总数、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清单;
11.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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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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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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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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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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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市(区/州)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路)门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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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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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市(区/州)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路)门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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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设仓库地址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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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市(区/州)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路)门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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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体
业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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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批零兼营;□含网络经营□网络经营;□含自动售货□自动售货)
□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含网络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
□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含中央厨房□含集体用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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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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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
□不含散装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饮品□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其他类食品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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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副本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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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申请短期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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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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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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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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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体检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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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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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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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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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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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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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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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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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登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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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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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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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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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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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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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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