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syjj.huangsh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准予许可的,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不予许可的,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六)中止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七)终止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预约服务。
窗口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号码:0714-6530326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4-6530326
3.网上咨询: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
窗口查询: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查询:0714-6530326
网上查询:http://www.hubfda.gov.cn/
(四)物流快递
1.物流快递接收
收件信息: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收件人:吴博;电话:0714-6530326。
2.物流快递寄出
需通过物流快递获取办理结果材料的,应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投诉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窗口监督投诉。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12331
网上监督投诉:http://syjj.huangshi.gov.cn/
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收到投诉后按照《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办理并回复。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黄石市环湖路54号
电话号码:12331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
3.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药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
6.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附件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拟变更企业名称:
申 请 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事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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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核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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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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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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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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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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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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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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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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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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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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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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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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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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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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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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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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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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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是申请变更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此处的“负责人签字”,是原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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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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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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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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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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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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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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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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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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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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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本表时,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身份证、聘书的复印件附后。
附件3
承 诺 书
一、本企业申请材料的所有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造假行为。
二、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无在外企业兼职的行为,保证在职在岗。
四、本企业决不搞挂靠经营,决不出租、出借许可证。
五、本企业决不有意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
六、本企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决不向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七、本企业决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八、本企业决不搞商业贿赂。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事项)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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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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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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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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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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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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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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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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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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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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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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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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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委托 在XX市(州、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事宜。
授权范围:□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签收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单位公章)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
附件6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一式两联)
不予决字(XX)第XX号
申请人(单位) :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17 年X月X日申请的XXXXX不符合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如下:
1.XXX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XXXX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向本行政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或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XX市(州、林区)(食药监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XXXX-XXXXXX 投诉电话:XXXX-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