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申报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准予许可的事项,申请人可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生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或身份证领取证件。
不予许可的事项,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即时通知服务对象,并同步在公示平台上公示。
(六)终止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预约服务。
窗口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号码:0714-6530326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4-6530326
3.网上咨询: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
窗口查询: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查询:0714-6530326
网上查询:http://www.hubfda.gov.cn/
(四)物流快递
1.物流快递接收
收件信息: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收件人:吴博;电话:0714-6530326。
2.物流快递寄出
需通过物流快递获取办理结果材料的,应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投诉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窗口监督投诉。地址:黄石市延安路28号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12331
网上监督投诉:http://syjj.huangshi.gov.cn/
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收到投诉后按照《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办理并回复。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黄石市环湖路54号
电话号码:12331
网址:http://syjj.huangshi.gov.cn/
(三)配合监督检查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
3.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空表)
2.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范本)
3.执业药师注册证(结果样本)
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附件1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空表)
注册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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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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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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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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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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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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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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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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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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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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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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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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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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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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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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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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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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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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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
单位
考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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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执业
药师
注册
机构
审查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本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
附件2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范本)
注册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姓名
|
张XX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
|
照 片
|
学历
|
大专
|
专业
|
XXX
|
职称
|
XXX
|
身份证号码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执业资格证书号码
|
XXXXXXXXXXX
|
考试年份
|
XXXX年
|
毕业学校
|
XXXXXXXXXXXXX学校
|
参加工作时间
|
XXXX年XX月XX日
|
执业范围
|
零售
|
执业类别
|
药学
|
执业单位名称
|
XXXXXXXXXX药店
|
联系电话
|
XXXXXXXXXXX
|
通讯地址
|
黄石市XXXX区XX路XX号
|
邮编
|
XXXXXX
|
执业
单位
考核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执业
药师
注册
机构
审查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本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
附件3
执业药师注册证(结果样本)
附件4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一式两联)
不予决字(XX)第XX号
申请人(单位) :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17 年X月X日申请的XXXXX不符合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向本行政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黄石市(食药监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XXXX-XXXXXX 投诉电话:12331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